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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招標文件第六十二點: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經雙方同意於擴充金額53,750,000元(含稅)內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以換文方式辦理,擴充清淤量為20萬噸(抽泥清淤作業費及相關配合工作依原單價辦理擴充,未涉及擴充部分不再增加),擴充期間上限為365日曆天,並繳納新台幣535萬元整作為擴充部分履約保證金,至全案無他項待辦事項後發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南水分署414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公司及廠商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4002 高雄市燕巢區工程路1號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七條:廠商應於決標後經機關通知90日曆天內完成設施佈置及測試,經機關通知120日曆天內完成試運轉,並自試運轉完成日起1,095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詳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一)、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2.1. 單獨投標:須為營業項目具有「疏濬業(E401010)」項目之公司或「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資格。
2.2. 共同投標:本案允許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 2 家為上限。投標成員須為營業項目具有「疏濬業(E401010)」項目之公司或「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資格,須推派一廠商為代表廠商,並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2.3. 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 甲等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列有「綜合營造業(E101011)」,須出具營造業登記證及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
(2) 疏濬業:營業項目列有「疏濬業」,須出具各該行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
(二)、 各該行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 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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