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1220630@wra10.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年度成果將應用於海岸淤砂變化趨勢與河口水理分析,須如期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且履約時間未達一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資格補充說明:
(一)如為測量公司或工程顧問公司應繳交: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納稅證明文件。 3.同業公會會員證。 4.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如為測量公司則免附)。 5.技師執業執照。 6.廠商信用之證明。 7.需依照中華民國國土測繪法規定,領有內政部核發之測繪業登記證。
(二)如為測量技師事務所應繳交: 1. 納稅證明文件。 2.同業公會會員證。 3.技師執業執照。 4. 廠商信用之證明。 5.需依照中華民國國土測繪法規定,領有內政部核發之測繪業登記證。
二、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依實際投標廠商家數辦理比價或議價。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