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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a10082@wra10.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預算金額為新台幣991,662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事宜,後續擴充金額上限不逾採購金額新台幣1,487,493元整,擴充期間為原契約完成日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本分署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民國115年10月15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測量公司或工程顧問公司:(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2)納稅證明文件。(3)同業公會會員證。(4)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如為測量公司則免附)。(5)技師執業執照。(6)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7)公司行號需依照中華民國國土測繪法規定,領有內政部核發之測繪業登記證。
2.測量技師事務所:(1)納稅證明文件。(2)同業公會會員證。(3)技師執業執照。(4)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5)依中華民國國土測繪法規定,領有內政部核發之測繪業登記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已領標者,請隨時注意本案是否有招標更正公告。
2.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收發室。
3.如對投、領標方式有疑問者,可先電詢本分署。(聯絡人:工務科許小姐02-89669870-2224),如對本案工作內容有疑問者,請電洽本案聯絡人(聯絡人及電話分機請詳招標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