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 |
|---|---|
| 機關代碼 | A.13.6.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翌倩 |
| 聯絡電話 | (04)23320579#1309 |
| 機關代碼 | A.13.6.2 |
| 單位名稱 | 品管科 |
| 機關地址 |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 |
| 聯絡人 | 陳翌倩 |
| 聯絡電話 | (04)23320579#1309 |
| 傳真號碼 | (04)23320464 |
| 電子郵件信箱 | qq1997@wracb.gov.tw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10/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8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8元 |
| 文件代收費 | 14元 |
| 總計 | 322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10/29 09:00 |
| 開標時間 | 113/10/29 10:00 |
| 開標地點 |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柒拾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中水分署413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13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2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
|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280元,付款方式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規定辦理。 |
| 其他:決標方式 |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
| 其他:其它 |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者以無效標論。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分署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受款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台灣銀行霧峰分行037-036-070293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依採購規定期限內(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6.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