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M-009-09-002-046 已截止

馬太鞍溪與花蓮溪緊急疏濬工程(開口合約)(第三階段)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公告日:115/05/27 截止日:115/06/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6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0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機關代碼 A.13.6.1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年初
聯絡電話 (03)8325103#2110
機關代碼 A.13.6.19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聯絡人 林年初
聯絡電話 (03)8325103#2110
傳真號碼 (03)8334986
電子郵件信箱 hugo33599@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屆時依原契約單價及實際新增數量核算 (且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擴充期間至契約結束日為止,擴充後總金額以不逾新臺幣720萬元為原則;後續擴充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19400096190號函)。(115、116年度計畫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刪減,得依政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1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1 17: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擔保誠信履約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6 年4月30日(至工程驗收合格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監造業務單純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型態: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組織,需具有水利、土木、水土保持、大地、測量或建築等至少1種業技師執業執照及營業範圍(項目)。 二、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納稅證明文件。 (三)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詳如委託服務計畫甄選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6.1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年初
聯絡電話
(03)8325103#2110
機關代碼
A.13.6.19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聯絡人
林年初
聯絡電話
(03)8325103#2110
傳真號碼
(03)8334986
電子郵件信箱
hugo33599@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屆時依原契約單價及實際新增數量核算 (且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擴充期間至契約結束日為止,擴充後總金額以不逾新臺幣720萬元為原則;後續擴充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19400096190號函)。(115、116年度計畫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刪減,得依政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1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1 17: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擔保誠信履約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6 年4月30日(至工程驗收合格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監造業務單純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型態: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組織,需具有水利、土木、水土保持、大地、測量或建築等至少1種業技師執業執照及營業範圍(項目)。 二、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納稅證明文件。 (三)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詳如委託服務計畫甄選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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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6/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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