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WRA09-05-02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委外人力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65,805
原始預算
$ 5,760,950
底價金額
$ 5,700,000
決標折數
97.6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機關代碼 A.13.6.1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聯絡人 黃彥端
聯絡電話 (03)8325103#1105
機關代碼 A.13.6.19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聯絡人 黃彥端
聯絡電話 (03)8325103#1105
傳真號碼 (03)8338431
電子郵件信箱 ythuang@wra09.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05 17:00
開標時間 115/01/05 17: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3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用以保證廠商能確實參與開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用以保證廠商能確實執行合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且具有人力派遣之營業項目。 (二) 最近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新設立或無營業廠商無應納稅額者,可憑稅捐機關之有關證明文件)。 (三) 參加投標廠商應繳驗下列證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1.各該業登記證影印本。2.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3.證件審查表。4.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6.其他:押標金支票、收據。 (四) 標封:標單封及證件封一併裝入標封內並密封之,標封上應填註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允許共同投標之各廠商均應塡註,否則以不合格廠商論處。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http ://www.geps.gov.tw)。
其它 : 1.廠商如有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 3.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 (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 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分署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分署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花蓮分行018037091782帳號(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301專戶),並將收據影本裝人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4.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秘書室。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3日前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6.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專線:(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E-mail:ps.unit@moea.gov.tw、本署台中郵政第47支局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 7.本公告未載明事項,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6.19
聯絡人
黃彥端
聯絡電話
(03)8325103#1105
機關代碼
A.13.6.19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聯絡人
黃彥端
聯絡電話
(03)8325103#1105
傳真號碼
(03)8338431
電子郵件信箱
ythuang@wra09.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05 17:00
開標時間
115/01/05 17: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3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用以保證廠商能確實參與開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用以保證廠商能確實執行合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且具有人力派遣之營業項目。 (二) 最近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新設立或無營業廠商無應納稅額者,可憑稅捐機關之有關證明文件)。 (三) 參加投標廠商應繳驗下列證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1.各該業登記證影印本。2.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3.證件審查表。4.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6.其他:押標金支票、收據。 (四) 標封:標單封及證件封一併裝入標封內並密封之,標封上應填註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允許共同投標之各廠商均應塡註,否則以不合格廠商論處。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http ://www.geps.gov.tw)。
其它
: 1.廠商如有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 3.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 (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 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分署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分署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花蓮分行018037091782帳號(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301專戶),並將收據影本裝人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4.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秘書室。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3日前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6.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專線:(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E-mail:ps.unit@moea.gov.tw、本署台中郵政第47支局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 7.本公告未載明事項,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