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九河分署410專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屬勞務性質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具下列營業項目之任何一項者 (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
1. E701011電信工程業。
2. 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3. 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
4. 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
5. 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並具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6.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二)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一)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二)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為受款人。(三)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分署押標金專戶【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九河分署410專戶,台灣銀行花連分行,帳號:018036073822】,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二、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
三、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投標須知及其他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四、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五、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投標須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