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ra08012@wra08.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
開標地點
950006臺東縣臺東市寶桑路24號(一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本分署指定信箱(臺東大同路郵局第128號信箱)或送達臺東縣臺東市寶桑路24號本分署秘書室(投標專用信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它
:
1.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分署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臺灣銀⾏臺東分⾏,⼾名:「經濟部⽔利署第八河川分署301專⼾」、帳號:023037091196,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2.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本分署指定信箱(臺東大同路郵局第128號信箱)或以專人送達本分署。
3.本採購案應繳履約保證金:新台幣5萬元整。(詳投標須知第35點)
4.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專線E-mail:ps.unit@moea.gov.tw、本分署電話089-322023#1603政風室。
附加說明敘述:本次為第2次公開招標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