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ra08010@ms2.wra.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為單價及預估數量之總價決標。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總採購金額上限以不得超過本預算金額2倍及查核金額為限,本案後續擴充後總採購金額為新台幣:686萬元整,且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公告截止日前專人送達臺東縣臺東市寶桑路24號1樓本分署秘書室(投標專用信箱)或寄達臺東市大同路郵局第128號信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開口合約,視案件通知啟動,無固定履約金額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符合政府登記合格,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形之公司行號、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學校。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項目至少包含土木、水利、環境、景觀或生態等任一相關業務)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係勞務採購案件,爰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規定可免收押標金及履保金。
標單、投標須知、甄選須知內截止投標及開標日期誤植112年12月11日,今修正與招標公告相同日期為112年12月12日,請電子領標廠商重新下載檔案使用。
本勞務採購案件為公告金額以上,廠商資格摘要不宜規定為原住民廠商條件,更正廠商資格摘要內容取消為原住民廠商資格條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