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ra08026@wra08.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
開標地點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一樓開標室(臺東市寶桑路24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本分署指定信箱(台東市大同路郵局第128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分署秘書室(投標專用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餘廠商資格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之規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決標原則]: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或未攜帶授權書者視同放棄,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主持人代表廠商當眾以抽籤方式處理。[其它]: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標論。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分署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臺灣銀⾏臺東分⾏,⼾名:「經濟部⽔利署第八河川分署301專⼾」、帳號:023037091196,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本分署指定信箱(臺東大同路郵局第128號信箱)或以專人送達本分署。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
投標單無效。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6.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8.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專線E-mail:ps.unit@moea.gov.tw、本分署電話089-322023#1603政風室。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地址:950臺東市寶桑路24號、電話:089-322023、傳真:089-32351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