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ra07099@wra07.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分署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倘未依指示履約,當究責履約損害之賠償所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9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有清潔維護業等相關公司、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等。符合前條「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屬特許行業者應另檢附專業登記證。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二)證明文件:
1.應提供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3.投標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
4.電子領標憑據。
5.投標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
6.切結書。
7.委託代理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則免填、免附)。
8.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 條第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交易或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此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此表。)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