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ra07140@wra07.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間,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採購預計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49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分署開標室(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91號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倘未依契約履行,當究責履約損害之賠償所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91號(本分署秘書室投標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開口合約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測繪業者。(上項廠商需有測繪業登記證、測量技師證照,所聘任之專業技師或執業技師有「測量技師公會年度會員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新設立廠商仍應繳驗。(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0元,付款方式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規定辦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它
1.投標廠商未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依行政院工程會114年3月28日修正「投標須知範本」規定,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投標須知。
5.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E-mail:ps.unit@moea.gov.tw、經濟部水利署台中郵政第47支局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7.前述開標日期係指資格標開標日期,餘詳見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分署(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91號 、電話:08-7554502、傳真:08-751123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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