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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屆時依原契約單價、條件及實際新增數量核算付款,擴充期間至116年4月30日為止,擴充後總金額以不逾新台幣9,990萬元為原則。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開標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遠端監控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六河分署407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本分署秘書室)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簽約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70日曆天內竣工。
其他:決標方式
:1.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以工程標標價減土石標售標價其差值最小者,或土石標售標價減工程標標價其值最大者得標。2標價之差值,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時,由土石標售標廠商辦理加價,其加價次數包括前點第(二)款第1目加價次數未達三次限制者,應再辦理加價一次,如土石標售標與工程標標價之差值符合前款者得標,如差值仍相同者,抽籤決定得標廠商。其加價次數包括前點第(二)款第1目加價次數已達三次限制者,逕行抽籤決定得標廠商。3. 以抽籤方式決標者由主持人代表抽籤。[其他]:一、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應附『廠商電子繳交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如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者,機關得請廠商提出說明。二、投標廠商擅自修改標單內容之規定,以無效標論。三、投標廠商應備封套,將購領下載之封面牢貼於自備之牛皮紙封套上,並依「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有關規定裝封。四、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3)以現金繳納者,本分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專戶:金融機構:0040602臺灣銀行岡山分行、戶名: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六河分署407專戶、帳號:060036070053。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 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金 當場繳納。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六、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 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