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ra05026@wra05.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總採購金額上限以不得超過本預算金額2倍及查核金額為限,本案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後續擴充期間至原契約竣工日或完成當次搶險(修)工作已逾契約第三條後續擴充金額時,以先屆滿者為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本分署開標室(後棟一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五河分署406專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搶險修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繳驗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廠商自本次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他:決標方式
: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依通知期限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其他:其它
: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經費來源為水資源作業基金,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 票據以本分署為受款人,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分署保管款匯款帳戶「台灣銀行嘉義分行,帳號014036070701,戶名: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五河分署406專戶」,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
4.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新臺幣201萬元整。
6. 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嘉義市調查站60000號信箱或電話05-2550171。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