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wt0722@wra05.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4-I-01020-060-009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為單價及預估數量之單價決標。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總採購金額上限以不得超過本預算金額2倍及查核金額為限,其他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其期間為原契約竣工日或達後續擴充金額時,以先屆滿者為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五河分署406專戶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等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等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電⼦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憑據書⾯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
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效標論。
2. 經費來源屬「⽔資源作業基⾦」(⼀)請閱本署⼯程採購投標押標⾦繳退要
點。(⼆)票據以本分署為受款⼈,⼾名:⽔利署⽔資源作業基⾦五河分署
406專⼾(請⽤繁體字填寫另票據務必註記⽇期)。(三)以現⾦繳納,請匯入本分署押標⾦專⼾台灣銀⾏嘉義分⾏014036070701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
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
內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期限前,以郵遞或專⼈送達本分署。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招標公告,證件應繳與原件內
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
(其不⾜⼀⽇者以⼀⽇計)前以書⾯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6.履約保證⾦繳納數額:新台幣82萬元整。
7. 因本案屬於緊急⼯程,承攬廠商須有能⼒同時辦理3處以上同時進⾏疏濬作
業或河道整理作業或⾼莖剷除作業。
8.履約地點:嘉義縣及臺南市。
9.於114年11月12日修正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之標案名稱誤繕。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