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B-004-01-002-015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第五河川分署水利建造物監測設備建置(暨維運)計畫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逸奇資訊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848,500
原始預算
$ 6,240,000
底價金額
$ 5,925,000
決標折數
98.7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機關代碼 A.13.6.1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管理科
聯絡電話 (05)2304406#309
機關代碼 A.13.6.15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聯絡人 管理科
聯絡電話 (05)2304406#309
傳真號碼 (05)2307046
電子郵件信箱 super5307847@wra05.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總採購金額上限624萬元,其期間為原契約期間,本案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納入後續擴充後未達履約期限,機關得請廠商提早報竣。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4/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06 09:00
開標時間 114/05/06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80日曆天止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應依經濟部商業司登記分類需具備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電信工程業(E701010)或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等相關營業項目之一。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效標論。 2. ▓經費來源屬「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一)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二)票據以本分署為受款人,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請務必用繁體字填寫另票據務必註記日期)。(三)以現金繳納,請匯入本分署保管款匯款帳戶「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帳號24265502120110,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招標公告,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6.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新台幣 600,000 元整。 7.履約地點:本分署轄區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6.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管理科
聯絡電話
(05)2304406#309
機關代碼
A.13.6.15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聯絡人
管理科
聯絡電話
(05)2304406#309
傳真號碼
(05)2307046
電子郵件信箱
super5307847@wra05.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總採購金額上限624萬元,其期間為原契約期間,本案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納入後續擴充後未達履約期限,機關得請廠商提早報竣。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4/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06 09:00
開標時間
114/05/06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80日曆天止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應依經濟部商業司登記分類需具備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電信工程業(E701010)或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等相關營業項目之一。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效標論。 2. ▓經費來源屬「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一)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二)票據以本分署為受款人,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請務必用繁體字填寫另票據務必註記日期)。(三)以現金繳納,請匯入本分署保管款匯款帳戶「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帳號24265502120110,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招標公告,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6.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新台幣 600,000 元整。 7.履約地點:本分署轄區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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