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1140148 已決標公告

馬太鞍溪河道疏濬工程(第二區第二階段)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承太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5,450,000
原始預算
$ 94,332,788
底價金額
$ 93,500,000
決標折數
7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機關代碼 A.13.6.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奕達
聯絡電話 (04)23317588#157
機關代碼 A.13.6.13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聯絡人 李奕達
聯絡電話 (04)23317588#157
傳真號碼 (04)23305349
電子郵件信箱 wca03028@ms2.wra.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4-B-003-03-006-133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94,332,788元,擴充期間至115年6月30日為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招標期限標準第4條之1或第10條縮短或合理訂定等標期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適用原因 依招標期限標準第4條之1規定辦理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8 09:30
開標時間 114/11/18 10:3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7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竣工日期115年6月30日。(於115年4月30日完成疏濬量50萬立方公尺;115年6月30日完成後續擴充之疏濬量50萬立方公尺。)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疏濬工程,未使用混凝土等大宗物料。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甲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甲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https://web.pcc.gov.tw/) 電子領標工本費100元。
其他:決標方式 :採評分及格最低標為決標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其他:其它 :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以無效標論。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票據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 0000022,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帳號:24265502120099,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另非以【.政府公債】、【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擔保信用狀】、【書面連帶保證】、【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即無法以郵寄方式退還,請親自至本局領回或填具退還押標金領據後寄回本局以匯入指定帳戶方式辦理退還】)。 4.本分署己開放「線上」繳納「押標金」,請詳閱招標公告押標金繳納規定。 5.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 6.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7.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8.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新台幣940萬元整,其繳納方式(1)票據以票據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 0000022,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帳號:24265502120099。 9.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水利署政風室:台中市郵政47-7號信箱(電話:0800-001250。)或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政風室:台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電話:04-23309448)。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6.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奕達
聯絡電話
(04)23317588#157
機關代碼
A.13.6.13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聯絡人
李奕達
聯絡電話
(04)23317588#157
傳真號碼
(04)23305349
電子郵件信箱
wca03028@ms2.wra.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4-B-003-03-006-133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94,332,788元,擴充期間至115年6月30日為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招標期限標準第4條之1或第10條縮短或合理訂定等標期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適用原因
依招標期限標準第4條之1規定辦理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8 09:30
開標時間
114/11/18 10:3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7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竣工日期115年6月30日。(於115年4月30日完成疏濬量50萬立方公尺;115年6月30日完成後續擴充之疏濬量50萬立方公尺。)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疏濬工程,未使用混凝土等大宗物料。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甲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甲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https://web.pcc.gov.tw/) 電子領標工本費100元。
其他:其它
: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以無效標論。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票據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 0000022,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帳號:24265502120099,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另非以【.政府公債】、【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擔保信用狀】、【書面連帶保證】、【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即無法以郵寄方式退還,請親自至本局領回或填具退還押標金領據後寄回本局以匯入指定帳戶方式辦理退還】)。 4.本分署己開放「線上」繳納「押標金」,請詳閱招標公告押標金繳納規定。 5.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 6.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7.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8.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新台幣940萬元整,其繳納方式(1)票據以票據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 0000022,戶名: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帳號:24265502120099。 9.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水利署政風室:台中市郵政47-7號信箱(電話:0800-001250。)或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政風室:台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電話:04-23309448)。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