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11406 已決標公告

臺中市霧峰區錦州段土地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豐遠資源回收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27,475
原始預算
$ 3,500,000
底價金額
$ 3,430,000
決標折數
82.4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機關代碼 A.13.6.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淑冠
聯絡電話 (04)23317588#115
機關代碼 A.13.6.13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聯絡人 張淑冠
聯絡電話 (04)23317588#115
傳真號碼 (04)23302804
電子郵件信箱 wca03088@ms2.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得視廠商履約與服務狀況,與原得標廠商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契約金額350萬元內)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12 17:00
開標時間 114/08/13 10:0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責任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公司登記証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証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者為無效標),且與本案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例如: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J101101營建廢棄物共同清理業、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二)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申領統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 政府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時,總標價請填列於「04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中,並應同時填寫並檢附「05-1 標價清單」,以供審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6.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淑冠
聯絡電話
(04)23317588#115
機關代碼
A.13.6.13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聯絡人
張淑冠
聯絡電話
(04)23317588#115
傳真號碼
(04)23302804
電子郵件信箱
wca03088@ms2.wr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得視廠商履約與服務狀況,與原得標廠商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契約金額350萬元內)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12 17:00
開標時間
114/08/13 10:0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責任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峰堤路1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公司登記証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証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証明文件者為無效標),且與本案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例如: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J101101營建廢棄物共同清理業、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二)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申領統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 政府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時,總標價請填列於「04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中,並應同時填寫並檢附「05-1 標價清單」,以供審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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