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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總採購金額上限以不得超過140萬元為限,其擴充期間為開工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本案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大路97號(本分署3F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期如質完成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大路97號(本分署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自簽定契約次日(或由本分署通知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及圖說採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他:決標原則
:「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地址:新竹市北大路97號,電話:03-6578866,傳真:03-668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