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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大路97號(本分署3F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期如質完成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大路97號(本分署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工程開工日起配合工程相關進度至驗收合格及無待解決事項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頒訂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得予提供技術性服務之⾃然⼈或法⼈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保證⾦繳納數額為540,000元。
2.本分署保留本案決標及預算調整權利,俟立法院通過115年度預算後,再依預算通過總額調整服務費⽤及辦理議價與簽約作業。
3.投標廠商投標⾦額不得⼤於預算⾦額,否則列為不合格標,不得參加評選。
4.電⼦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憑據書⾯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標論。
5.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期限前,以郵遞或專⼈送達本分署。
6.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以不合格標論。
7.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其不⾜⼀⽇者以⼀⽇計)前以書⾯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8.如已領標者,於開標前請隨時注意本案是否有更正招標公告,對於採購內容有疑問者,請洽招標公告前列之本案聯絡⼈。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所列各單位外,尚包含經濟部⽔利署第⼆河川分署政風室(地址:新⽵市北⼤路97號、電話:03-5319487)。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地址:新竹市北大路97號,電話:03-6578866,傳真:03-6684529。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