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W-01030-001-012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蘭陽溪堤防維護管理工作(開口合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沂鑫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42,000
原始預算
$ 4,380,000
底價金額
$ 4,066,000
決標折數
79.7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機關代碼 A.13.6.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佑勳
聯絡電話 (03)9333230#279
機關代碼 A.13.6.11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
聯絡人 陳佑勳
聯絡電話 (03)9333230#279
傳真號碼 (03)9368262
電子郵件信箱 i610560@wra01.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日期自訂約日起至契約結束日止,擴充後總金額以不逾900萬元為原則(預計擴充數量如補充說明書附件一);竣工將依原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數量辦理結算。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09 09:30
開標時間 114/10/09 10:00
開標地點 本分署第一會議室(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二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3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資金充足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期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秘書室(260宜蘭縣宜蘭市⺠權新路六號)或宜蘭市中⼭路郵政信箱第199號(請擇⼀地點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民國115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農藝或園藝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等相關執業項目。需繳交證明文件如下: 1.各該行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征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決標⽅式 : 1.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式處理。
其他:其它 : 1.電⼦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憑據書⾯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標論。 2.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期限前,以郵遞或專⼈送達公告之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應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以不合格標論。 4.115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5.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投標廠商⼈數為1⼈。 6.本案截⽌投標⽇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因素導致指定收件處所所在地宣佈不上班之情況,則截⽌投標⽇順延⾄第⼀個辦公⽇同時段截⽌投標,開標⽇亦比照順延,不另⾏通知。上述情況不適⽤於投標廠商當地宣佈不上班情形,請廠商預先考慮提早投寄。 ※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本分署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專⽤信箱,未加蓋時間戳章為不合格標論。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6.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佑勳
聯絡電話
(03)9333230#279
機關代碼
A.13.6.11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
聯絡人
陳佑勳
聯絡電話
(03)9333230#279
傳真號碼
(03)9368262
電子郵件信箱
i610560@wra01.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日期自訂約日起至契約結束日止,擴充後總金額以不逾900萬元為原則(預計擴充數量如補充說明書附件一);竣工將依原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數量辦理結算。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09 09:30
開標時間
114/10/09 10:00
開標地點
本分署第一會議室(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二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3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資金充足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期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秘書室(260宜蘭縣宜蘭市⺠權新路六號)或宜蘭市中⼭路郵政信箱第199號(請擇⼀地點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民國115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農藝或園藝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等相關執業項目。需繳交證明文件如下: 1.各該行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征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決標⽅式
: 1.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式處理。
其他:其它
: 1.電⼦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憑據書⾯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標論。 2.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期限前,以郵遞或專⼈送達公告之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應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以不合格標論。 4.115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5.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投標廠商⼈數為1⼈。 6.本案截⽌投標⽇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因素導致指定收件處所所在地宣佈不上班之情況,則截⽌投標⽇順延⾄第⼀個辦公⽇同時段截⽌投標,開標⽇亦比照順延,不另⾏通知。上述情況不適⽤於投標廠商當地宣佈不上班情形,請廠商預先考慮提早投寄。 ※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本分署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專⽤信箱,未加蓋時間戳章為不合格標論。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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