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K-02-01-2-006-01-5 已截止

第一河川分署0.3CMS移動式抽水機組採購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公告日:115/06/02 截止日:115/06/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4,500,000

押標金
$ 2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09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機關代碼 A.13.6.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2 - 幫浦, 壓縮機, 液壓與氣動引擎, 閥門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乃鈺
聯絡電話 (03)9333230#273
機關代碼 A.13.6.11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
聯絡人 陳乃鈺
聯絡電話 (03)9333230#273
傳真號碼 (03)9368262
電子郵件信箱 i620250@wra01.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金額依原契約單價實作數量計價,後續擴充以450萬元為限,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總採購金額900萬元(115、116年度計畫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71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9元
總計 2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9 09:30
開標時間 115/06/09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301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本分署秘書室或宜蘭中山路郵局第19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自機關通知次日起120日曆天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具備機械或電機等相關行業之合法登記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事務所,投標廠商至少需具有以下營利事業代碼之一: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 2、 各該行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及廠商信用證明。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如已領標者,請隨時注意本案招標公告及標案文件是否更正。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若無則免:(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分署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301專戶(帳號:022037090835),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 (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請於開標當日提供退款帳戶等資料,以便機關退還押標金),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投標須知。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時限以書面向本分署請求釋疑,逾限者不予受理。 7.該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 規定辦理。 8.本標案若屬第2次以上招標,為確保招標資料完整性與正確性,請以最新招標公告及標單文件進行投標作業;未以最新招標文件投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9.本案不適用物價調整。 10.建議下載libreoffice或openoffice等開源軟件開啟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9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6.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乃鈺
聯絡電話
(03)9333230#273
機關代碼
A.13.6.11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
聯絡人
陳乃鈺
聯絡電話
(03)9333230#273
傳真號碼
(03)9368262
電子郵件信箱
i620250@wra01.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金額依原契約單價實作數量計價,後續擴充以450萬元為限,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總採購金額900萬元(115、116年度計畫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71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9元
總計
2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9 09:30
開標時間
115/06/09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301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本分署秘書室或宜蘭中山路郵局第19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自機關通知次日起120日曆天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具備機械或電機等相關行業之合法登記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事務所,投標廠商至少需具有以下營利事業代碼之一: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 2、 各該行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及廠商信用證明。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如已領標者,請隨時注意本案招標公告及標案文件是否更正。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若無則免:(1)請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本分署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301專戶(帳號:022037090835),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 (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請於開標當日提供退款帳戶等資料,以便機關退還押標金),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投標須知。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時限以書面向本分署請求釋疑,逾限者不予受理。 7.該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 規定辦理。 8.本標案若屬第2次以上招標,為確保招標資料完整性與正確性,請以最新招標公告及標單文件進行投標作業;未以最新招標文件投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9.本案不適用物價調整。 10.建議下載libreoffice或openoffice等開源軟件開啟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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