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A-00-13-A-001-00-0 招標中 (剩 2 天)

蘇澳溪分洪道統包工程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公告日:115/08/03 截止日:115/08/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6,198,000,000

押標金
$ 50,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1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機關代碼 A.13.6.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廖逸凡
聯絡電話 (03)9333230#134
機關代碼 A.13.6.11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
聯絡人 廖逸凡
聯絡電話 (03)9333230#134
傳真號碼 (03)9362734
電子郵件信箱 i610590@wra01.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6.42宜蘭縣政府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 經濟部水利署
補助金額 6,198,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3945 - 蘇澳溪分洪工程計畫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8/03
原公告日 115/07/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蘇澳溪主流分洪後,以再發生一次梅姬颱風狀況下,蘇澳溪主流堤防不溢淹,並於豪大雨時排除上游泥砂,減緩中、下游河道及蘇澳港淤積情勢。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0元
系統使用費 100元
文件代收費 50元
總計 1,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8/11 09:30
開標時間 115/08/11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本分署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301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秘書室(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或宜蘭市中山路郵政信箱第199號(請擇一地點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300日曆天(含汛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及瀝青混凝土、塑膠硬管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資格: 甲等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事者;主分包商(細部設計廠商):需具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資格,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事者。 2.繳驗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更正公告 1.詳細價⽬表項次壹.⼆.(⼀).1施⼯測量工項名稱及單位調整;施⼯補充說明書(貳、特殊規定第五、第⼗七點)、履約補充說明書(第五條(⼆).4.雜項⼯程付款辦法)、施⼯規範(01725施⼯測量)等施⼯測量等相關說明同步更正。 2.施工補充說明書附件7更正。 3.履約補充說明書(第六條)、契約附錄(附錄11、附錄16)整體施⼯計畫及品質計畫提送時間更正。 4.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單價分析表」文字刪除。 5.本次更正請詳更正公告說明資料。
本次招標文件與前次公告修正內容 請詳招標文件及修正說明資料。
廠商公開說明會 歷次公開說明會之廠商意見及疑義回復表及簡報資料公開於本機關官網https://www.wra.gov.tw/wra01/cl.aspx?n=42983,請自行下載。
招標文件領取、付款⽅式及地點 1.電⼦領標:請於『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決標⽅式 1.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詳評選須知。
其它 1.電⼦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憑據書⾯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以不合格標論。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2.押標⾦繳退注意事項: (1)請閱⽔利署⼯程採購投標押標⾦繳退要點。 (2)票據以本分署(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為受款⼈。 (3)以現⾦繳納者,請匯入本分署押標⾦專⼾台灣銀⾏宜蘭分⾏022037090835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期限前,以郵遞或專⼈送達公告之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經濟部⽔利署⼯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以不合格標論。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等標期之四分之⼀,其尾數不⾜1⽇者,以1⽇計,逾限者不予受理。 6.有權參加資格標開標之每⼀投標廠商⼈數為2⼈。 7.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8.115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9.本案截⽌投標⽇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因素導致指定收件處所所在地宣佈不上班之情況,則截⽌投標⽇順延⾄第⼀個辦公⽇同時段截⽌投標,開標⽇亦比照順延,不另⾏通知。上述情況不適⽤於投標廠商當地宣佈不上班情形,請廠商預先考慮提早投寄。 ※10.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本分署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專⽤信箱,未加蓋時間戳章為不合格標論。 ※11.本標案評選委員已公開,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一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 ※12.因礙於本公告「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中分類欄位字數限制,在此補充說明:本案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塑膠製品」,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1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6.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廖逸凡
聯絡電話
(03)9333230#134
機關代碼
A.13.6.11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
聯絡人
廖逸凡
聯絡電話
(03)9333230#134
傳真號碼
(03)9362734
電子郵件信箱
i610590@wra01.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6.42宜蘭縣政府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 經濟部水利署
補助金額
6,198,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3945 - 蘇澳溪分洪工程計畫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8/03
原公告日
115/07/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蘇澳溪主流分洪後,以再發生一次梅姬颱風狀況下,蘇澳溪主流堤防不溢淹,並於豪大雨時排除上游泥砂,減緩中、下游河道及蘇澳港淤積情勢。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0元
系統使用費
100元
文件代收費
50元
總計
1,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8/11 09:30
開標時間
115/08/11 10:00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本分署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301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秘書室(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六號)或宜蘭市中山路郵政信箱第199號(請擇一地點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300日曆天(含汛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及瀝青混凝土、塑膠硬管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資格: 甲等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事者;主分包商(細部設計廠商):需具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資格,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事者。 2.繳驗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更正公告
1.詳細價⽬表項次壹.⼆.(⼀).1施⼯測量工項名稱及單位調整;施⼯補充說明書(貳、特殊規定第五、第⼗七點)、履約補充說明書(第五條(⼆).4.雜項⼯程付款辦法)、施⼯規範(01725施⼯測量)等施⼯測量等相關說明同步更正。 2.施工補充說明書附件7更正。 3.履約補充說明書(第六條)、契約附錄(附錄11、附錄16)整體施⼯計畫及品質計畫提送時間更正。 4.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單價分析表」文字刪除。 5.本次更正請詳更正公告說明資料。
本次招標文件與前次公告修正內容
請詳招標文件及修正說明資料。
廠商公開說明會
歷次公開說明會之廠商意見及疑義回復表及簡報資料公開於本機關官網https://www.wra.gov.tw/wra01/cl.aspx?n=42983,請自行下載。
招標文件領取、付款⽅式及地點
1.電⼦領標:請於『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決標⽅式
1.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詳評選須知。
其它
1.電⼦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憑據書⾯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以不合格標論。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2.押標⾦繳退注意事項: (1)請閱⽔利署⼯程採購投標押標⾦繳退要點。 (2)票據以本分署(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為受款⼈。 (3)以現⾦繳納者,請匯入本分署押標⾦專⼾台灣銀⾏宜蘭分⾏022037090835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期限前,以郵遞或專⼈送達公告之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經濟部⽔利署⼯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以不合格標論。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等標期之四分之⼀,其尾數不⾜1⽇者,以1⽇計,逾限者不予受理。 6.有權參加資格標開標之每⼀投標廠商⼈數為2⼈。 7.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8.115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9.本案截⽌投標⽇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因素導致指定收件處所所在地宣佈不上班之情況,則截⽌投標⽇順延⾄第⼀個辦公⽇同時段截⽌投標,開標⽇亦比照順延,不另⾏通知。上述情況不適⽤於投標廠商當地宣佈不上班情形,請廠商預先考慮提早投寄。 ※10.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本分署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專⽤信箱,未加蓋時間戳章為不合格標論。 ※11.本標案評選委員已公開,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一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 ※12.因礙於本公告「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中分類欄位字數限制,在此補充說明:本案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塑膠製品」,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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