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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F216010 照相器材零售業
F116010 照相器材批發業
CD01060 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
F114070 航空器及其零件批發業
F214070 航空器及其零件零售業
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第1項至第13項應逐項填寫(其中第11項屬資訊服務採購不需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2.無人機應通過民航局型式檢驗,並依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 17 條規定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登錄。
3.具射頻功能且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應經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應取得該會核發之審驗證明。
4.無人機應通過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TTC)中階資安檢測。
5.其他:規格審查表及相關佐證文件、電子領據等相關內容之規定。
*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