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361-115A03 已決標公告

石門水庫阿姆坪碼頭邊崩塌地保育治理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慈龍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20,000
原始預算
$ 7,370,064
底價金額
$ 7,010,000
決標折數
98.7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機關代碼 A.13.6.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恆韶
聯絡電話 (03)4712001#607
機關代碼 A.13.6.1
單位名稱 ⽔環科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聯絡人 許恆韶
聯絡電話 (03)4712001#607
傳真號碼 (03)4711973
電子郵件信箱 10028962@wran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27 14:00
開標時間 115/04/27 15: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貳拾萬元整(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分署412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指定⽇開⼯並於180⽇曆天內竣⼯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鋼筋及瀝青混凝⼟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泥及其製品類、⾦屬製品類、砂⽯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 綜合營造業(甲等或⼄等或丙等)並應檢附有效之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依據營造業法規定:評鑑為第三級之營造業不得為得標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依據⼯程會 106 年06 ⽉ 07 ⽇⼯程企字第 10600174000 號函略以:第⼀類及第⼆類票據信⽤資料查覆單『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附加說明 ⼀、⼯程主要內容:新設護岸45m、新設封牆2座、防落⽯柵44m、新設欄杆44組、新設階梯55.7m、防墜落網81m、既有損壞設施拆除1式等。 ⼆、本⼯程施⼯期限之⼯期以⽇曆天計算,履約期限為⾃開⼯⽇期起算第180天為本⼯程之施⼯期限之末⽇。 三、廠商聲明書(114.06.11新版),切結書,押標⾦保證⾦查詢同意書,證件審查表等已附於投標須知及附件內,另附電⼦檔可供填寫(含標封證件封及標單封)。 四、決標原則:(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五、招標公告補充檢舉受理單位:本分署政風室,(03)4712276,龍潭郵政23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7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恆韶
聯絡電話
(03)4712001#607
機關代碼
A.13.6.1
單位名稱
⽔環科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聯絡人
許恆韶
聯絡電話
(03)4712001#607
傳真號碼
(03)4711973
電子郵件信箱
10028962@wran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27 14:00
開標時間
115/04/27 15: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貳拾萬元整(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分署412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指定⽇開⼯並於180⽇曆天內竣⼯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鋼筋及瀝青混凝⼟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泥及其製品類、⾦屬製品類、砂⽯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 綜合營造業(甲等或⼄等或丙等)並應檢附有效之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依據營造業法規定:評鑑為第三級之營造業不得為得標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依據⼯程會 106 年06 ⽉ 07 ⽇⼯程企字第 10600174000 號函略以:第⼀類及第⼆類票據信⽤資料查覆單『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附加說明
⼀、⼯程主要內容:新設護岸45m、新設封牆2座、防落⽯柵44m、新設欄杆44組、新設階梯55.7m、防墜落網81m、既有損壞設施拆除1式等。 ⼆、本⼯程施⼯期限之⼯期以⽇曆天計算,履約期限為⾃開⼯⽇期起算第180天為本⼯程之施⼯期限之末⽇。 三、廠商聲明書(114.06.11新版),切結書,押標⾦保證⾦查詢同意書,證件審查表等已附於投標須知及附件內,另附電⼦檔可供填寫(含標封證件封及標單封)。 四、決標原則:(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五、招標公告補充檢舉受理單位:本分署政風室,(03)4712276,龍潭郵政23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7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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