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
|---|---|
| 機關代碼 | A.13.6.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14 開挖及土方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A.13.6.1 |
| 單位名稱 | 養護科 |
| 機關地址 | 325桃園市 龍潭區 佳安路2號 |
| 聯絡人 | 柯雅婷 |
| 聯絡電話 | (03) 4712001 #432 |
| 傳真號碼 | (03) 4712300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4/12/15 14:10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發生緊急事故日期 | 114/09/23 |
| 本案自發生緊急事故日期至決標日期超過33日,為何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辦理,仍以本款辦理之理由 | 本案原已於114年10月23日決標,本決標公告係原契約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及契約第19條第1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契約變更追加疏濬土方量。 |
| 本採購案簽准日期 | 114/12/12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花蓮縣-鳳林,花蓮縣-光復,花蓮縣-萬榮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24646297 |
| 廠商名稱 | 朝洋營造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營造業 |
|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 | G00089-000 |
| 廠商地址 | 411 臺中市 太平區 太順路265號1樓 |
| 廠商電話 | (04) 23936927 |
| 決標金額 | 23,488,5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4/12/15 - 114/12/31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14年度⾺太鞍溪河道緊急疏濬⼯程開⼝合約(第八區-北⽔分署-2)(第一次契約變更)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朝洋營造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23,488,5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23,488,5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4/12/15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4/12/17 |
| 契約編號 | A1361-114A05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 否 |
|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 否 |
| 總決標金額 | 23,488,5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A.13.6.1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
|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否 1 .災後緊急處理、搶修、搶險之工程 |
| 是否屬「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規定應設置公共藝術(公有建築物/5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工程計畫) | 否 |
| 附加說明 | 1.本案原係以限制性招標於114年10⽉23⽇辦理並成立契約。 2.是否訂有底價欄位補充說明:本次契約變更追加數量係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之限制性招標辦理,議價程序不得免除,故於114年12⽉15⽇辦理未訂定底價之議價程序。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