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361-113A01 已決標公告

新竹海水淡化廠興建及操作維護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706,761,920
原始預算
$ 17,707,008,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機關代碼 A.13.6.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曜成工程司
聯絡電話 (03)4712001#307
機關代碼 A.13.6.1
單位名稱 計畫科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聯絡人 林曜成工程司
聯絡電話 (03)4712001#307
傳真號碼 (03)4713823
電子郵件信箱 yclin@wran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操作維護後續」工作擴充期間為10年,金額為新臺幣6,956,400,000元;15年操作維護期間若有超過10個年度之營運績效評鑑分數大於80分者,廠商得辦理後續擴充10年之操作維護工作;評鑑方式及項目詳操作維護工作說明書第六章。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5/09
原公告日 113/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海淡廠每日產水規模最高為 10萬立方公尺 2.海淡廠每月產水規模最高為300萬立方公尺 3.海淡廠每年產水規模最高為3,000萬立方公尺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5/14 17:00
開標時間 113/05/15 10: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五千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3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指定開工日期起算第1,3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基本資格 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成員組合,須具備A、B及C項資格,其餘資格得以分包商具備: A、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C、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D、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E、海事工程業(E4)。 2.特定資格及證明文件 2-1 設計及施工實績或經驗 2-2 施工實績或經驗 2-3 操作實績或經驗 2-4 具有相當財力者 (詳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新設立廠商仍應繳驗。(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內容: 1.統包商之工作內容 1-1 興建部分 1-1-1 海水淡化廠工程 (鋼構) (1) 前處理設施工程;(2)淡化設施工程; (3)污泥處理設施工程及其他設施工程(4)相關機電工程 1-1-2 取排水設施工程 (1) 取水管佈設至少 1,350m;(2)排水管線佈設至少 1,500m ; (3)取水及排水相關工程;(4)機電工程 1-1-3 試運轉 (1) 第一階段試運轉、(2) 第二階段試運轉 1-1-4 海水淡化廠工程、取排水設施工程等之基本設計、細部設計 2 興建及試運轉完成後 15年之操作維護作業 3. 決標原則:依採購法第56條適用最有利標 4. 開始履約日期由機關另以書面指定 本次招標修正以下招標文件(113-05-07) A1361-113A01-01-00-投標須知及補充規定 A1361-113A01-02-02-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新增 A1361-113A01-01-10-身分揭露表(B事後公開) A1361-113A01-01-13-授權書 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不得投標。 更正(113-05-09) 招標公告 信用證明文件部分修正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新設立廠商仍應繳驗。(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字句 與投標須知一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6.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曜成工程司
聯絡電話
(03)4712001#307
機關代碼
A.13.6.1
單位名稱
計畫科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聯絡人
林曜成工程司
聯絡電話
(03)4712001#307
傳真號碼
(03)4713823
電子郵件信箱
yclin@wranb.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操作維護後續」工作擴充期間為10年,金額為新臺幣6,956,400,000元;15年操作維護期間若有超過10個年度之營運績效評鑑分數大於80分者,廠商得辦理後續擴充10年之操作維護工作;評鑑方式及項目詳操作維護工作說明書第六章。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5/09
原公告日
113/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海淡廠每日產水規模最高為 10萬立方公尺 2.海淡廠每月產水規模最高為300萬立方公尺 3.海淡廠每年產水規模最高為3,000萬立方公尺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5/14 17:00
開標時間
113/05/15 10: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五千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3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指定開工日期起算第1,3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基本資格 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成員組合,須具備A、B及C項資格,其餘資格得以分包商具備: A、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C、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D、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E、海事工程業(E4)。 2.特定資格及證明文件 2-1 設計及施工實績或經驗 2-2 施工實績或經驗 2-3 操作實績或經驗 2-4 具有相當財力者 (詳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新設立廠商仍應繳驗。(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內容: 1.統包商之工作內容 1-1 興建部分 1-1-1 海水淡化廠工程 (鋼構) (1) 前處理設施工程;(2)淡化設施工程; (3)污泥處理設施工程及其他設施工程(4)相關機電工程 1-1-2 取排水設施工程 (1) 取水管佈設至少 1,350m;(2)排水管線佈設至少 1,500m ; (3)取水及排水相關工程;(4)機電工程 1-1-3 試運轉 (1) 第一階段試運轉、(2) 第二階段試運轉 1-1-4 海水淡化廠工程、取排水設施工程等之基本設計、細部設計 2 興建及試運轉完成後 15年之操作維護作業 3. 決標原則:依採購法第56條適用最有利標 4. 開始履約日期由機關另以書面指定 本次招標修正以下招標文件(113-05-07) A1361-113A01-01-00-投標須知及補充規定 A1361-113A01-02-02-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新增 A1361-113A01-01-10-身分揭露表(B事後公開) A1361-113A01-01-13-授權書 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不得投標。 更正(113-05-09) 招標公告 信用證明文件部分修正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新設立廠商仍應繳驗。(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字句 與投標須知一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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