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開標地點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開標室(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分署412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得標後拒不簽約、冒用他人名義投標、圍標等情事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能如期如質完成契約交付工作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總收發(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之信用證明(廠商信用證明未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本分署收發處)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本分署上班時間(08:30至17:30)
其他:開標地點
:本分署開標室(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其他:押標金繳納
:
1、票據繳交:受款人抬頭為『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分署412專戶』
2、以現金繳納: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匯入『土地銀行石門分行』戶名『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分署412專戶
』帳號015-056-06031-3,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開標前當場繳交。(基金)
其他:決標原則
:
█最低標決標:
1、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過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2、參加投標廠商應將發給之標單(或標價清單)以中文大寫依式清晰填明標單總 價(不得使用鉛筆填寫) 否則視為無效標。
3、投標文件裝封
※分段開標:
(1)標單封:標單(或標價清單)及估價單
(2)證件封:廠商應將各項證件影印、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等一併裝入證件封內。
(3)標單封及證件封封密封後一併裝入標封內並密封之,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否則以不合格標論處。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違反法令提出異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如因颱風等原因致當日不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於同時間同地點舉行。
6、依據工程會92年07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200276410號函,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及徵信機構出具之證明不得為本採購案廠商投標信用證明文件。
7、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
(1)本分署政風室:(03)4712276,龍潭郵政23號信箱
(2)桃園市調查處:(03)3328888,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02)22918888,新店郵政60000號 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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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