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觀塘液化天然氣廠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桃科二路740號行政大樓一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桃科二路740號行政大樓一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本廠通知開工日起365日曆天或累積結算金額達契約金額95%以上。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稅證⿑全(如係不需要納稅之廠商請提供「免徵營業稅」之證明文件),投標商須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營利事業登記項目載有「(E601010)電器承裝業」之廠商。
投標廠商資格需檢附文件(影本)供審查。
※檢附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檢附所在地之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於當次開標之日應在有效期限內)。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經濟部電器承裝業登記證書,登記等級乙等(含)以上(於當次開標之日應在有效期限內)。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 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1. 投標時價格封裡應檢附「廠商標單(報價單封⾯)總表」及「廠商標單(報價單)明細表」,勿放置其他文件。
2. 廠商投標時請務必詳閱招標須知並檢附相關文件。
※標函請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編號、電話及採購案號等。
※開標時間廠商不到場,則視為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3.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4. 投標廠商得按公告之開標時間由負責⼈或委託代理⼈出⽰「委任授權書」(本單請由廠商出席代表於開標會場繳交,勿置入廠商投標文件中)及⾝分證明文件參加開標,廠商參加開標⼈數以不超過⼆⼈為限。
5.廠商其他應檢附文件請詳招標文件規定。
6. 配合行政院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觀塘液化天然氣廠政風單位 :
電話:(03)4732592,傳真號碼:(03)4732670#120
檢舉信箱:328桃園市觀音區桃科二路740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觀塘液化天然氣廠(地址:328桃園市觀音區桃科二路740號、電話:(03)4732592#203、傳真:(03)473267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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