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34611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本公司有後續擴充之需求,廠商得依本契約內容續約;後續擴充交辦金額上限為本工作契約總價(含加值型營業稅) 20 %,後續擴充期間最長以3個月為限,期滿即停止交辦,續約開始時間以本公司書面通知為準,後續擴充之其他約定項目如下:
(1)本契約之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
(2)本契約各項文件中有關履約能力、工作管理、品質管理及工安管理等措施,廠商仍依本契約規定持續累積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投標須知第五十五條之情形,並確保機關權益。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確保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製訂之制式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2.其他:應符合下列勾選項目之一:
■依法登記執業之電機技師,並須於投標時檢附技師登記證、技師執業登記證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且該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之維護範圍不得與該勞務採購案之履約範圍重疊,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餘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廠商應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預算金額(未稅)600萬元整,標價金額(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
一、履約地點:台灣電力公司台東區營業處所轄區域內。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押標金得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書等繳納,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另如押標金以電匯方式繳交者,A.繳納帳戶: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東分行 銀行代碼:(0507705) 帳號:77012081009 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B‧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1111500007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C‧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8278-1111500007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請投標廠商如以匯付押標金款項後將匯款憑條傳真至採購部門以利核帳,傳真電話:089-322464。
三、標封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或專人送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憑證應一併裝入綜合封後交寄。
四、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至次上班日代之。
五、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六、其餘詳投標須知及工作說明書。
七、調查局臺東縣調查站(信箱: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 236180)。本處檢舉受理單位政風組(089)322481轉220、電子郵件信箱d1116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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