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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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089) 322481 #525/651
電子郵件信箱
u687451@taipower.com.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投標須知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7316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5/24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正氣路38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乙式工程按「乙式配電工程交辦、竣工及初驗紀錄單」指定日期竣工。(日曆天)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參考工程會制定之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國內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
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專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二) 外國廠商資格:
1.廠商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檢附我國政府核發之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上述(一)所勾選之工程類別,並應自行提示業務內容與上述資格規定營業項目之相關性,若有不足者得由分包廠商替代。
2.廠商投標時無須檢附上述(一)所列公會會員證,惟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提出加入公會之會員證(廠商不得據此要求免計或展延工期)送本公司備查,經催告仍未改善者,本公司得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1. 國內投標廠商須提出下列信用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惟本公司如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往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2. 外國投標廠商須自以下兩項信用證明中,自行擇一提出文件:
(1)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2)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廠商應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一、本案預算金額含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本案詳細價目表依本次公告為準。
二、工程地點: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服務區域內乙工區,詳特訂條款第二條。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二)押標金得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書等繳納,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另如押標金以電匯方式繳交者,繳納帳戶: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東分行 銀行代碼:(0507705) 帳號:77012081009 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請投標廠商如以匯付押標金款項後,將匯款憑條傳真至採購部門以利核帳,傳真電話:089-322464。
四、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至次上班日代之。
五、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六、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之「特定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七、餘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
八、調查局臺東縣調查站(信箱: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本處檢舉受理單位政風組(089)322481轉 220,電子信箱:d1116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