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687451@taipower.com.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交辦金額上限為本工作契約總價(含加值型營業稅) 20 %,後續擴充期間最長以3個月為限,期滿即停止交辦,續約開始時間以本公司書面通知為準,後續擴充之其他約定項目如下:
(1)本契約之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
(2)本契約各項文件中有關履約能力、工作管理、品質管理及工安管理等措施,廠商仍依本契約規定持續累積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2/09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投標須知第五十八條之情形,並確保機關權益。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機關權益收取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正氣路38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機關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工程會制定之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投標廠商聲明書」:格式應依照主管機關所訂者。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資格證明文件,包括: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業務項目與本工作性質相同或業務項目與本工作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作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
其他: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廠商應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預算金額(未稅)14,000,000元整,標價金額(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
一、履約地點:以本公司 台東 區營業處(以下簡稱機關)服務區域內 乙 工區為原則。 乙 工區:以鹿野、關山、池上、綠島、蘭嶼等服務所為本工區工作範圍,詳如「服務區域示意圖」(本則附件2)。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押標金得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書等繳納,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另如押標金以電匯方式繳交者,繳納帳戶: 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1111400027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8278-1111400027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C.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東分行 銀行代碼:(0507705) 帳號:77012081009 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請投標廠商如以匯付押標金款項後,將匯款憑條傳真至採購部門以利核帳,傳真電話:089-322464。 三、標封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或專人送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憑證應一併裝入綜合封後交寄。 四、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至次上班日代之。 五、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六、餘詳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工作說明書。 七、調查局臺東縣調查站(信箱: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八、本處檢舉受理單位政風組(089)322481轉220、電子郵件信箱d1116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