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0965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2個月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1/2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投標須知第五十四條之情形,並確保機關權益。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確保機關權益。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製訂之制式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投標廠商聲明書」:格式應依照主管機關所訂者。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4)本採購允許合作社參與投標,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其他:附加說明
※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預算金額(未稅)260萬元整,標價金額(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 一、履約地點:本處轄區內各倉(分)庫及太平材料場。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押標金得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書等繳納,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另如押標金以電匯方式繳交者,A.繳納帳戶: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東分行 銀行代碼:(0507705) 帳號:77012081009 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B‧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1111300030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C‧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8278-1111300030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請投標廠商如以匯付押標金款項後將匯款憑條傳真至採購部門以利核帳,傳真電話:089-322464。 (三)標封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或專人送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 影本及押標金憑證應一併裝入綜合封後交寄。 四、本案為不分段開標,標封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或專人送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憑證應依類別裝入標封後交寄,電子領標廠商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至次上班日代之。 六、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七、其餘詳投標須知及工作說明書。 八、調查局臺東縣調查站(信箱: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本處檢舉受理單位政風組(089)322481轉 220,電子信箱:d1116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