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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於履約期間向得標廠商以原契約單價增加人數之權利,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5%。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製訂之制式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1)醫療院所執照。(2)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暨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3)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如:高溫作業、噪音、游離輻射作業…等)之醫療機構暨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4)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免納稅者則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免徵營業稅。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決標方式採參考最有利標精神;由平均總評分在60分以上之最高分廠商為第1名,且經評審小組出席委員過半數決定者為符合需要廠商,即為得標者,與本處完成議價程序(免議價格)後決標(固定金額決標)。 二、預計受檢人數260人,每人新臺幣3,000元整,共計:780,000元(未稅) 保留於履約期間向得標廠商以原契約單價增加人數之權利,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5%,計897,000元。三、本採購之其他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詳依契約規定辦理及驗收。 四、招標文件:詳投標須知第七十八條。 五、廠商全份文件:1、標價清單;2、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等標封內容之文件;3、資格文件影本(以上及服務計劃書一式8份一併裝綜合封內)。 六、附帶服務:廠商應於機關每位受檢員工完成檢查後提供每位受檢人員價值約50元餐點一份,費用含於檢查費。(契約條款第二條第七項)。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