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5-1150663233 已截止

115年度加強貿易管理行政人力委外勞務承攬採購案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日:115/05/25 截止日:115/06/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4,300,000

押標金
$ 1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1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機關代碼 A.1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柯又寧
聯絡電話 (02)23977526
機關代碼 A.13.3
單位名稱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
聯絡人 柯又寧
聯絡電話 (02)23977526
傳真號碼 (02)23965836
電子郵件信箱 ynke@trad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6年度保留擴充新臺幣730萬元。 惟本案倘因政策變更,招標機關保留不予後續增購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秘書室(事務科)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11 17:00
開標時間 115/06/12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7樓第4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經衡酌本案特性及實際需要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經衡酌本案特性及實際需要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秘書室(文書科)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 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如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資訊服務業、資料處理、行政作業、文書及檔案或公文處理等相關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與本標案內容相類似之契約影本乙份或前完成與本標案內容相類似之契約履約證明文件如:勞務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資格(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應包含資訊服務業(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網址:https://gcis.nat.gov.tw/mainNew/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但依法無者得免繳。如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資訊服務業、資料處理、行政作業、文書及檔案或公文處理等相關業務。 (二)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蓋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但依法無者得免繳。 (三) 廠商信用證明影本(擇一)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2、在政府電子採購網申請下載之台灣票據交換所產製無查覆單位圖章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四)具有承作能力之證明(與本標案內容相類似之契約影本乙份或前完成與本標案內容相類似之契約履約證明文件如:勞務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柯又寧
聯絡電話
(02)23977526
機關代碼
A.13.3
單位名稱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
聯絡人
柯又寧
聯絡電話
(02)23977526
傳真號碼
(02)23965836
電子郵件信箱
ynke@trad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6年度保留擴充新臺幣730萬元。 惟本案倘因政策變更,招標機關保留不予後續增購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秘書室(事務科)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11 17:00
開標時間
115/06/12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7樓第4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經衡酌本案特性及實際需要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經衡酌本案特性及實際需要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秘書室(文書科)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 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如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資訊服務業、資料處理、行政作業、文書及檔案或公文處理等相關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與本標案內容相類似之契約影本乙份或前完成與本標案內容相類似之契約履約證明文件如:勞務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資格(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應包含資訊服務業(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網址:https://gcis.nat.gov.tw/mainNew/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但依法無者得免繳。如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資訊服務業、資料處理、行政作業、文書及檔案或公文處理等相關業務。 (二)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蓋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但依法無者得免繳。 (三) 廠商信用證明影本(擇一)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2、在政府電子採購網申請下載之台灣票據交換所產製無查覆單位圖章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四)具有承作能力之證明(與本標案內容相類似之契約影本乙份或前完成與本標案內容相類似之契約履約證明文件如:勞務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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