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121604 已決標公告

深化區域經濟合作之策略研究計畫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決標日:114/11/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100,000
原始預算
$ 47,178,000
底價金額
$ 47,1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機關代碼 A.1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蒲小姐
聯絡電話 (02)27541255#2285
機關代碼 A.13.2
單位名稱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聯絡人 蒲小姐
聯絡電話 (02)27541255#2285
傳真號碼 (02)27034992
電子郵件信箱 mjpu@i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17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總計新臺幣188,712,000元整,自115年至118年,以本案公告之計畫構想內容範圍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11/21
原公告日 114/1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1樓事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5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本署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1樓收件處。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5年1月1日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如決標日已逾委託工作期限之始日者,始日以決標日起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投標廠商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廠商檢驗文件審查表 (2)、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或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之納稅證明查詢紀錄,可附於投標文件,作為廠商納稅證明,該等證明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或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之票據信用證明,可附於投標文件,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署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受理疑義、異議之單位、 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同本公告之招標機關及聯絡人。 本案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 另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3日 。 另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2日。 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劉秋香,27541255分機2627 更正公告: 構想書三(一)分項五 工作項目二,驗收標準,原為完成「政策諮詢服務」成果報告1份(至少30則)。修正為完成「即時性諮詢服務」成果報告1份(至少30則)。 工作項目三,驗收標準,原為完成「智庫支援服務」成果報告1份(至少15則)。修正為完成「其他支援服務」成果報告1份(至少15則)。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蒲小姐
聯絡電話
(02)27541255#2285
機關代碼
A.13.2
單位名稱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聯絡人
蒲小姐
聯絡電話
(02)27541255#2285
傳真號碼
(02)27034992
電子郵件信箱
mjpu@i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17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總計新臺幣188,712,000元整,自115年至118年,以本案公告之計畫構想內容範圍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11/21
原公告日
114/1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1樓事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5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本署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1樓收件處。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5年1月1日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如決標日已逾委託工作期限之始日者,始日以決標日起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投標廠商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廠商檢驗文件審查表 (2)、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或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之納稅證明查詢紀錄,可附於投標文件,作為廠商納稅證明,該等證明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或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之票據信用證明,可附於投標文件,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署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受理疑義、異議之單位、 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同本公告之招標機關及聯絡人。 本案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 另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3日 。 另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2日。 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劉秋香,27541255分機2627 更正公告: 構想書三(一)分項五 工作項目二,驗收標準,原為完成「政策諮詢服務」成果報告1份(至少30則)。修正為完成「即時性諮詢服務」成果報告1份(至少30則)。 工作項目三,驗收標準,原為完成「智庫支援服務」成果報告1份(至少15則)。修正為完成「其他支援服務」成果報告1份(至少15則)。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