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11217 已決標公告

台日產業優勢互補推動計畫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決標日:113/12/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145,000
原始預算
$ 30,380,000
底價金額
$ 29,14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機關代碼 A.1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秀敏(事務科)
聯絡電話 (02)27541255#2287
機關代碼 A.13.2
單位名稱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聯絡人 楊秀敏(事務科)
聯絡電話 (02)27541255#2287
傳真號碼 (02)27046087
電子郵件信箱 smyang@i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3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總計新臺幣121,520,000元整,自114年至117年,以本案公告之計畫構想內容範圍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2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3/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樓事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2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本署3樓電子資訊產業組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樓收件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4年1月1日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如決標日已逾委託工作期限之使日者,始日以決標日起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 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 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 證明。 【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 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署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受理疑義、異議之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同本公告之招標機關及聯絡人。 本案依我國締結條約或協定規定,個案型選擇性招標不得少於25日, 已預告案件(預告須40日)公告不得少於10日,未預告案件以電子方式發 布採購公告、以電子方式提供招標文件、及接受電子方式投標,等標期各 縮短5日,等標期縮減為25日、緊急情形不得少於10日。 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李玉玲,27541255分機223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秀敏(事務科)
聯絡電話
(02)27541255#2287
機關代碼
A.13.2
單位名稱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聯絡人
楊秀敏(事務科)
聯絡電話
(02)27541255#2287
傳真號碼
(02)27046087
電子郵件信箱
smyang@id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3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總計新臺幣121,520,000元整,自114年至117年,以本案公告之計畫構想內容範圍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2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3/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樓事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2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本署3樓電子資訊產業組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之3號1樓收件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4年1月1日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如決標日已逾委託工作期限之使日者,始日以決標日起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 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 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 證明。 【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 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署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043401。 受理疑義、異議之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同本公告之招標機關及聯絡人。 本案依我國締結條約或協定規定,個案型選擇性招標不得少於25日, 已預告案件(預告須40日)公告不得少於10日,未預告案件以電子方式發 布採購公告、以電子方式提供招標文件、及接受電子方式投標,等標期各 縮短5日,等標期縮減為25日、緊急情形不得少於10日。 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李玉玲,27541255分機223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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