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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3號(行政教學大樓5樓談判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2段3號(行政教學大樓1樓行政科)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無待解決事項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基本資格:(電機工程)專業技師事務所或(電機工程)工程技術
顧問業。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專業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工程。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具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之執業職照或暫行執業執照。
2.I101061 工程技術顧問業: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工程。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
證。
3.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案,「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1(自行執業)、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有意投標廠商,請至機關(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3號)現場勘查確實了解現地情況。投標廠商如欲至施工現地勘查,請先與本案業務承辦人聯絡,行政科周小姐03-5714125#509。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經貿人員培訓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