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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5,272,295元。
期限:同本採購履約期限。
期限內原有採購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若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81號本學院1樓1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81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決標後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15年4月30日前。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以下2業別擇1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1)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E801060室內裝修業: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14.8.25更正招標文件:
一、03-1圖說檔案,刪除原檔案第13頁贅頁"大智樓後方機車停車場人行空間改善工程",圖說頁數從64頁減為63頁。
二、05-1投標須知第6點採購預算金額更正為17,027,570元。
1.需求如有疑問及現勘請洽本學院02-27331047分機1502劉先生洽詢,採購流程問題請洽分機1506曾小姐。
2.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1項規定(略以):「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本案釋疑期限為114年8月27日止。依同條第3項,本機關釋疑期限為114年9月3日止。
3.有關異議受理期限,依採購法第75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 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本案異議期限為114年9月1日止。依同條第2項,本機關應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十五日內為適當之處理。
4.本標案未盡事宜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