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A-004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駕駛、行政管理及基礎水電空調設備協力業務處理勞務承攬採購案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決標日:113/10/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有限責任臺北市資料處理勞動合作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028,632
原始預算
$ 6,300,000
底價金額
$ 6,300,000
決標折數
95.6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機關代碼 A.11.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需求:劉建志 採購:曾良芳
聯絡電話 (02)27331047#1506
機關代碼 A.11.7
單位名稱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81號
聯絡人 需求:劉建志 採購:曾良芳
聯絡電話 (02)27331047#1506
傳真號碼 (02)27363205
電子郵件信箱 tlf@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0/28 17:00
開標時間 113/10/29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81號本學院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81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需求如有疑問及現勘請洽本學院02-27331047分機1505劉先生洽詢,採購流程問題請洽分機1506曾小姐。 2.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1項規定(略以):「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本案釋疑期限為113年10月21日止。依同條第2項,本機關釋疑期限為113年10月24日止。 3.有關異議受理期限,依採購法第75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 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本案異議期限為113年10月28日止。依同條第2項,本機關應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十五日內為適當之處理。 4.開標完成資格、規格審查後,隨即辦理比減價作業,不另行通知投標廠商。 5.因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本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等其他詳其他招標文件。 6.本標案未盡事宜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需求:劉建志 採購:曾良芳
聯絡電話
(02)27331047#1506
機關代碼
A.11.7
單位名稱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81號
聯絡人
需求:劉建志 採購:曾良芳
聯絡電話
(02)27331047#1506
傳真號碼
(02)27363205
電子郵件信箱
tlf@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0/28 17:00
開標時間
113/10/29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81號本學院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81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需求如有疑問及現勘請洽本學院02-27331047分機1505劉先生洽詢,採購流程問題請洽分機1506曾小姐。 2.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1項規定(略以):「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本案釋疑期限為113年10月21日止。依同條第2項,本機關釋疑期限為113年10月24日止。 3.有關異議受理期限,依採購法第75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 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本案異議期限為113年10月28日止。依同條第2項,本機關應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十五日內為適當之處理。 4.開標完成資格、規格審查後,隨即辦理比減價作業,不另行通知投標廠商。 5.因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本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等其他詳其他招標文件。 6.本標案未盡事宜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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