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CDH10620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保全警衛勤務四名委外承攬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寧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2,853
原始預算
$ 1,554,830
底價金額
$ 72,000
決標折數
87.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機關代碼 A.11.6.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律均
聯絡電話 (02)22616192#6322
機關代碼 A.11.6.25
單位名稱 總務科
機關地址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聯絡人 林律均
聯絡電話 (02)22616192#6322
傳真號碼 (02)22620313
電子郵件信箱 pip3329@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6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7 10:30
開標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保全業(營業項目代碼:I901011)證明文件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依經濟部函示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4、授權書(正本,如非負責人本人出席者需開標前出示)。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查詢押標金等資料同意書(正本)。 7、切結書(正本)。 8、保全許可證(影本)。依保全業法第5條規定申請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或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領取招標文件方式: (一)親自領標:請於公告規定時間內,向本署總務科(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3樓,02-22616192#6322承辦人員領取)。 (二)郵遞領標:請附便條註明「索取招標文件案名」、「附貼足郵資(重量約200 公克)並註明公司名稱、地址、連絡人姓名、電話之回郵信封」,郵寄至「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總務科」索取。※廠商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往返時間,以免逾期※ (三)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web.pcc.gov.tw)免費下載本案招標文件。 二、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三、廠商僅需就管理費用(含利潤、雇主意外責任險、健保補充費及管理所需一切費用等)報價。決標後,廠商報價再與標價清單中機關預列固定金額合計加計5%營業稅為契約總價(詳如投標標價清單;派駐保全如需加班或出差,需事前經機關同意,其加班費及差旅費,不含於契約價金,如發生此等費用,其計算方式依勞動法令規定另行支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6.2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律均
聯絡電話
(02)22616192#6322
機關代碼
A.11.6.25
單位名稱
總務科
機關地址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聯絡人
林律均
聯絡電話
(02)22616192#6322
傳真號碼
(02)22620313
電子郵件信箱
pip3329@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6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7 10:30
開標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保全業(營業項目代碼:I901011)證明文件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依經濟部函示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4、授權書(正本,如非負責人本人出席者需開標前出示)。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查詢押標金等資料同意書(正本)。 7、切結書(正本)。 8、保全許可證(影本)。依保全業法第5條規定申請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或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領取招標文件方式: (一)親自領標:請於公告規定時間內,向本署總務科(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3樓,02-22616192#6322承辦人員領取)。 (二)郵遞領標:請附便條註明「索取招標文件案名」、「附貼足郵資(重量約200 公克)並註明公司名稱、地址、連絡人姓名、電話之回郵信封」,郵寄至「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總務科」索取。※廠商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往返時間,以免逾期※ (三)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web.pcc.gov.tw)免費下載本案招標文件。 二、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三、廠商僅需就管理費用(含利潤、雇主意外責任險、健保補充費及管理所需一切費用等)報價。決標後,廠商報價再與標價清單中機關預列固定金額合計加計5%營業稅為契約總價(詳如投標標價清單;派駐保全如需加班或出差,需事前經機關同意,其加班費及差旅費,不含於契約價金,如發生此等費用,其計算方式依勞動法令規定另行支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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