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D106003 已決標公告

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新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地質鑽探)暨監造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正堯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6,074,061
原始預算
$ 86,074,061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
機關代碼 A.11.4.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藤彰
聯絡電話 (03)3689830#252
機關代碼 A.11.4.25
單位名稱 總務科
機關地址 334桃園市八德區懷德街100號
聯絡人 徐藤彰
聯絡電話 (03)3689830#252
傳真號碼 (03)3689362
電子郵件信箱 bdp890822@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9/18
原公告日 106/08/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懷德街100號(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9/25 17:00
開標時間 106/09/26 10:00
開標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懷德街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懷德街100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全案應於111年12月31日全部驗收完成(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得以下列2種方式之一參與本案之投標: (1)建築師事務所得單獨投標。 (2)「土木或結構或電機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登記範圍包括土木或結構或電機技術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皆應與開業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二)特定資格(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由投標廠商共同提出,其範圍包括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建築或土木工程之專案管理或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3,4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之預算8,607萬4,061元。前述契約採計機關實績者,需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採計民間單位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並應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 (三)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本案於9月11日更正公告: 1.招標文件內容修正,詳招標文件修正一覽表0911。 2.檢附疑義異議事項說明表共4份。 3.截止投標時間改為9月25日下午17時止。 4.開標時間改為9月26日上午10時。 本案於9月18日第2次更正公告: 1.招標文件內容修正,詳招標文件修正一覽表0918。 2.本次更正仍原定開標時間進行開標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4.2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藤彰
聯絡電話
(03)3689830#252
機關代碼
A.11.4.25
單位名稱
總務科
機關地址
334桃園市八德區懷德街100號
聯絡人
徐藤彰
聯絡電話
(03)3689830#252
傳真號碼
(03)3689362
電子郵件信箱
bdp890822@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9/18
原公告日
106/08/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懷德街100號(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9/25 17:00
開標時間
106/09/26 10:00
開標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懷德街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懷德街100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全案應於111年12月31日全部驗收完成(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得以下列2種方式之一參與本案之投標: (1)建築師事務所得單獨投標。 (2)「土木或結構或電機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登記範圍包括土木或結構或電機技術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皆應與開業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二)特定資格(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由投標廠商共同提出,其範圍包括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建築或土木工程之專案管理或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3,400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之預算8,607萬4,061元。前述契約採計機關實績者,需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採計民間單位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並應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 (三)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本案於9月11日更正公告: 1.招標文件內容修正,詳招標文件修正一覽表0911。 2.檢附疑義異議事項說明表共4份。 3.截止投標時間改為9月25日下午17時止。 4.開標時間改為9月26日上午10時。 本案於9月18日第2次更正公告: 1.招標文件內容修正,詳招標文件修正一覽表0918。 2.本次更正仍原定開標時間進行開標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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