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y1140429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新建辦公廳舍辦公傢俱及設備財物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旭優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16,928
原始預算
$ 2,800,000
底價金額
$ 2,740,000
決標折數
99.1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機關代碼 A.11.2.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高世昌
聯絡電話 (04)7269435#208
機關代碼 A.11.2.7
單位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4樓
聯絡人 高世昌
聯絡電話 (04)7269435#208
傳真號碼 (04)7269460
電子郵件信箱 ch610140@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08 12:00
開標時間 114/05/08 14: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3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決標日之翌日起60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設置、安裝完畢,並須符合本案契約、招標文件等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為家具批發業(F105050)或家具零售業(F205040)或其營業項目與本招標標的相關(投標時檢附證件影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核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從事與本採購性質相關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營造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1】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印本。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 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2.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高世昌
聯絡電話
(04)7269435#208
機關代碼
A.11.2.7
單位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4樓
聯絡人
高世昌
聯絡電話
(04)7269435#208
傳真號碼
(04)7269460
電子郵件信箱
ch610140@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08 12:00
開標時間
114/05/08 14: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3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決標日之翌日起60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設置、安裝完畢,並須符合本案契約、招標文件等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為家具批發業(F105050)或家具零售業(F205040)或其營業項目與本招標標的相關(投標時檢附證件影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核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從事與本採購性質相關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營造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行業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1】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印本。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 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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