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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民權路220號12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民權路220號6樓(收發處)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日起90個日曆天內竣工,餘參照契約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丙等(含)以上營造業登記證、承攬手冊及營造業公會有效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資格細項說明如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將廢棄物清運計畫及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提送環保局或主管機關申請審查。
2.應於決標日起10日曆天內將古蹟防護計畫送監造單位審查後轉送新竹市政府文化局。
3.應於決標日起10日曆天內將施工計畫、品質計畫及職安衛生管理計畫應於提送監造單位審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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