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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行政科室文書處理、駕駛、清潔勞務承攬採購案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公告日:113/10/25 截止日:113/11/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1,161,454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3/11/1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機關代碼 A.11.2.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筑華
聯絡電話 (02)89956888#351
機關代碼 A.11.2.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2樓
聯絡人 黃筑華
聯絡電話 (02)89956888#351
傳真號碼 (02)89956921
電子郵件信箱 chuhua@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內,得依原契約所列條件及價金,增加派駐文書處理勞工不逾2 名,期間不逾12 個月,後續擴充金額88萬706元為上限。2、履約期滿後,機關因未能及時完成招標作業,徵得廠商同意後,擬依原契約所列條件及價金,續約1個月,後續擴充金額91萬9,184元為上限。上開後續擴充條件,經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所列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2樓秘書室收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1 17:00
開標時間 113/11/12 11:0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做為廠商違反契約約定或無法履行契約所產生之相關賠償之充抵。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2樓秘書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筑華
聯絡電話
(02)89956888#351
機關代碼
A.11.2.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2樓
聯絡人
黃筑華
聯絡電話
(02)89956888#351
傳真號碼
(02)89956921
電子郵件信箱
chuhua@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內,得依原契約所列條件及價金,增加派駐文書處理勞工不逾2 名,期間不逾12 個月,後續擴充金額88萬706元為上限。2、履約期滿後,機關因未能及時完成招標作業,徵得廠商同意後,擬依原契約所列條件及價金,續約1個月,後續擴充金額91萬9,184元為上限。上開後續擴充條件,經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所列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0/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2樓秘書室收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1 17:00
開標時間
113/11/12 11:0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做為廠商違反契約約定或無法履行契約所產生之相關賠償之充抵。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2樓秘書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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