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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261號(本分署秘書室)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261號(本分署拍賣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261號(本分署一樓為民服務中心)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11)之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廠商。(本標案含防水工程項目,其金額已逾土木包工業承攬造價限額)。
二、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提出曾承作履約實績證明(如結算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次招標預算金額修改為新臺幣218萬元整,屬招標文件內容重大改變,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之規定,故本案雖沿用原案名案號及原招標方式續行招標,惟本次開標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規定,視為第1次開標。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投標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三、曾承作履約實績證明依資格標準第14條規定,不以公部門之實績為限。
四、本採購案履約期限為決標日次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內竣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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