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001 已決標公告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辦公廳舍新建大樓室內裝修採購計畫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劉昭宏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93,328
原始預算
$ 2,544,212
底價金額
$ 2,493,328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機關代碼 A.11.2.1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田家豪
聯絡電話 (07) 2358855 #201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A.11.2.10
單位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機關地址 800 高雄市 新興區 復興一路80號
聯絡人 田家豪
聯絡電話 (07) 2358855 #201
傳真號碼 (07) 2366133
電子郵件信箱 chiahao@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44,21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於本採購案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間至本案履約完成日止,後續擴充上限金額以不超過本案預算金額為限(新臺幣2,544,212元整)。未來增購權利之經費仍以立法院審議通過之預算額度為準;若該年度之預算遭立法院刪除,則該年度本分署不辦理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10/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復興一路80號1樓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15 17:00
開標時間 107/10/16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復興一路80號3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復興一路80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本案室內裝修採購計畫完竣並驗收完畢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者。 1.建築師事務所 2.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二)應附具之文件(如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一般投標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證書。 B.有效期限內開業證書。 C.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明。 (2)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須含「專業設計」)。 B.室內裝修業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登記資格須含「專業設計」)。 C.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列印網址: http://gcis.nat.gov.tw/mainNew/ D.有效期限內之室內裝修公會會員證明。 2.其他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使用國庫支票之政府機關免附之) (3)廠商納稅之證明: A.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B.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投標廠商切結書1、執業技師切結書2。 (5)服務建議書、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 。 3.上述檢附證明文件以影本為主。 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它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則順延至開始上班之首日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10/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2.1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田家豪
聯絡電話
(07) 2358855 #201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A.11.2.10
單位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機關地址
800 高雄市 新興區 復興一路80號
聯絡人
田家豪
聯絡電話
(07) 2358855 #201
傳真號碼
(07) 2366133
電子郵件信箱
chiahao@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44,21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於本採購案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間至本案履約完成日止,後續擴充上限金額以不超過本案預算金額為限(新臺幣2,544,212元整)。未來增購權利之經費仍以立法院審議通過之預算額度為準;若該年度之預算遭立法院刪除,則該年度本分署不辦理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10/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復興一路80號1樓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15 17:00
開標時間
107/10/16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復興一路80號3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復興一路80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本案室內裝修採購計畫完竣並驗收完畢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者。 1.建築師事務所 2.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二)應附具之文件(如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一般投標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證書。 B.有效期限內開業證書。 C.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明。 (2)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須含「專業設計」)。 B.室內裝修業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登記資格須含「專業設計」)。 C.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公司或商業登記資料列印網址: http://gcis.nat.gov.tw/mainNew/ D.有效期限內之室內裝修公會會員證明。 2.其他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使用國庫支票之政府機關免附之) (3)廠商納稅之證明: A.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B.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投標廠商切結書1、執業技師切結書2。 (5)服務建議書、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 。 3.上述檢附證明文件以影本為主。 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它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則順延至開始上班之首日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或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10/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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