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PY1121101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行政業務委外勞務承攬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天廈服務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2,800
原始預算
$ 16,837,276
底價金額
$ 83,000
決標折數
99.7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
機關代碼 A.11.2.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奕通
聯絡電話 (02)25216555#152
機關代碼 A.11.2.1
單位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號
聯絡人 黃奕通
聯絡電話 (02)25216555#152
傳真號碼 (02)25235736
電子郵件信箱 tpyb01@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細後擴條件請詳「投標須知」第40點規定。(簡述如下:本案後續擴充⾦額合計為265萬4,528元,後續擴充條件,依原契約所列條件及價⾦核算付款,並得以換⽂⽅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號1樓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8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9 11: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勞務需求之必要與影響性,並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1⽇⾄113年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承攬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第42點。 廠商資格及投標⽂件: 凡經營與本採購案有關,且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或投標情形之廠 商均可參與投標,並附具下列各項證明⽂件: 1、廠商登記或設⽴之證明(影本)。 2、納稅證明⽂件(影本)。 3、廠商信⽤證明(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切結書(正本)。 6、授權書(正本)。(負責⼈親⾃出席者,免附) 7、招標投標及契約⽂件(正本)。 8、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2.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奕通
聯絡電話
(02)25216555#152
機關代碼
A.11.2.1
單位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號
聯絡人
黃奕通
聯絡電話
(02)25216555#152
傳真號碼
(02)25235736
電子郵件信箱
tpyb01@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細後擴條件請詳「投標須知」第40點規定。(簡述如下:本案後續擴充⾦額合計為265萬4,528元,後續擴充條件,依原契約所列條件及價⾦核算付款,並得以換⽂⽅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號1樓收發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8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9 11: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勞務需求之必要與影響性,並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1⽇⾄113年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承攬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第42點。 廠商資格及投標⽂件: 凡經營與本採購案有關,且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或投標情形之廠 商均可參與投標,並附具下列各項證明⽂件: 1、廠商登記或設⽴之證明(影本)。 2、納稅證明⽂件(影本)。 3、廠商信⽤證明(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切結書(正本)。 6、授權書(正本)。(負責⼈親⾃出席者,免附) 7、招標投標及契約⽂件(正本)。 8、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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