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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開標地點
本署第二辦公室會議室(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4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未受停業停權處分)或領有登記證之室內裝修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凡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或領有登記證之室內裝修業,並具備合格證件。
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報統一發票購票証相關文件代之)。
4.信用證明文件(非拒絶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並經各該單位或有權人員核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六個月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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