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713261分機6619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chunhsu5@mail.moj.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司法大廈2樓研討室整修工程採購案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70,000元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5/25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5/26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3樓336會議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其他: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造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承攬工程手冊、營造業登記證、公會會員證、最近1期或前1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二)其他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無不良紀錄之廠商,確認具備履行本採購契約所必須之能力者,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再提供)。
請就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公會會員證)(影本)。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高等檢察署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5-19T13:46:12+08:00
電子郵件信箱
chunhsu5@mail.moj.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70,0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3樓336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造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承攬工程手冊、營造業登記證、公會會員證、最近1期或前1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二)其他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無不良紀錄之廠商,確認具備履行本採購契約所必須之能力者,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再提供)。 請就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公會會員證)(影本)。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高等檢察署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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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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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司法大廈2樓研討室整修工程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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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79-其他裝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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